注册税务师必备:全面理解税务实务教材,税务师实务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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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注册税务师教材推荐:深入解读税收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注册税务师教材推荐:深入解读税收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看科目,税一还是叶青吧,讲了很多年了,增值税讲的很透彻,税二我听的杨军,感觉也行,实务我听的陈立文的,税务师的财会老觉得不伦不类的,就选择性的听了一点课,张志凤会计讲的挺好的,但是税务师的难度被他讲的啰嗦了(个人感觉哈),闫华红最早一批讲财管的网课讲师了吧(由于个人先入为主的观念吧,从没有完整的听过闫老师的课),应该还不错,不做评价;自己觉得法律老师整体水平一般,我当时只是看了李素珍的冲刺班讲义,冲刺班***没听完。
税收行政法规是***院制定的,在法律形式中低于宪法和税收法律(这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而税收规章是由***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比如说财政部、国税总局和海关总署。在法律形式中低于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一般指指县以上(含本级,最高到省级)税务机关制定的地方性税收适用性文件,法律形式最低。
税收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种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是目前我国最主要的税法法源。我国税收实体法除个人和外资所得税制定为法律外,均为税收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均属行政法规。 税收规章是有权的国家税收行政管理机关为执行税收法律和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税法的具体化,其作用在于使税法具有可操作性。税收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税收法律和法规,但也是广义上税法的组成部分。在我国,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地方***。
中国现行的税收基本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院令第134号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
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38号修订并公布,自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 日财政部文件(93)财法字第38号发布,2011年10月28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二次修改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院令第135号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
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39号修订并公布,自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 日财政部文件(93)财法字第39号发布,2008年12月15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订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0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294号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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