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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意识,税务总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意识

nihdff 2025-04-30 税务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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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总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意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税务总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意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

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哪些激励措施?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用量时即时办理;(三)普通***按需领用;(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五)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取消增值税***认证。

纳税是自己主动,还是有税务部门催?我身边的人好像都不用纳税。哪些人是纳税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因此,纳税人应当主动依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根据《征管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因此,对于那些不主动交纳税款的纳税人,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给予奖励。

国税有义务告知提醒纳税人未申报吗?

征期将近结束时,税务专管员一般会提醒企业及时申报,但税务机关没有义务必须通知企业,企业没有申报纳税的责任需要企业承担,税务机关或专管员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务总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意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务总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意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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