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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兼出纳(会计兼出纳有什么处罚)

nihdff 2024-02-27 初级会计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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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会计兼出纳可以吗?

1、会计与出纳,是不可以同一个人兼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法律分析:会计兼任出纳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3、首先,“会计兼出纳”这样的职位设置明显违反与会计相关的法律规定,严重违反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且风险极高。

4、理论上说,会计兼出纳是可以的。特别是对于小型企业或初创企业来说,为了节省成本,往往会让一个人兼任会计和出纳的职务。

5、贯彻执行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开展财务成本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兼出纳工作内容

1、会计兼出纳工作内容如下:①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会计管账,出纳管钱 出纳主要要做的事:1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2做银行账和现金账、3员工日常费用报销工作、4***和银行支票等其他财务相关的票据的保管及使用。

3、工作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 (1)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3)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

4、负责公司日常工程类及费用类付款工作; 配合各部门办理电汇等相关手续; 协助做好各种账务处理工作; 按照银行流水入账,按照费用凭证入账,成本入账。

会计可以做出纳工作么?

1、可以的,如果单位不变,没有必要的。出纳是基础岗位,都是给新来的人做的。如果你在本单位已经是会计了,所负责的工作应当越来越复杂才是。

2、可以,初级会计证作为门槛证书,那最基本的出纳岗肯定是可以做的。

3、有初级会计证,没有经验的人员一般可以从事会计行业里面最基础的出纳工作,出纳工作是比较简单的,涉及到的工作内容也不是很复杂,考生可以在积累经验后,再考取更高级别的证书,从而为升职加薪打下基础。

4、不能,做会计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能工作,不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兼出纳犯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会计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法律分析:会计兼任出纳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法律分析: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出纳是做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

会计兼任出纳违法吗

1、法律分析:会计兼任出纳违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法律分析: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由一人担任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出纳是做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货币资金收支的监督等。

3、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我国《会计法》对此也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与出纳可以同一人兼做吗?

会计和出纳不可以是同一个人。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的出纳与会计是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和会计不可以是同一个人。《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会计和出纳不可以同一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第三十七条的内容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

会计和出纳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必须分开由不同的人担任会计、出纳。记账的和管理资产的需要分离。这是内控制度的最基本要求。《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和出纳不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会计和出纳,不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容易监守自盗,不能很好的起到牵制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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