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收环境,湖南国税电子税务局为企业创造更好发展机遇,优化电子税务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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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教你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教你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第一条明确了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为我省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具有“依法不设置账簿、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账簿混乱资料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以上情形之一的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
(二)第二条明确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及税额计算公式
1.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对象为凡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又不能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纳税额计算方式:
应纳税额=核定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核定附征率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适用对象为凡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但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以及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 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所属行业确定其适用的附征率或应税所得率。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三)第三条明确了***环节附征个人所得税
1.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规定,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
2.查账征收和***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依照《个人所得税核定附征率表》预征个人所得税。
导读:黑龙江省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按照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1〕11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相关要求且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参加2021年度全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经研究并商省人社厅同意,获得省级档案学会奖项的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不作为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的必备条件,但可作为工作业绩参考条件。已取得省级档案学会奖项的参评人员在同等或相近条件下优先。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由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络平台上填报、自行下载打印,要求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二)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公示公告,并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2021年度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考试合格证书。
(四)连续学历证书原件(包括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
(五)已取得的连续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人员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六)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现任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合同)、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申报人员、流动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七)学历破格人员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附件1),由基层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
(八)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2),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九)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
(十)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上述城市工作的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末页附单位证明(需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地人社部门审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教你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教你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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