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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创新税务服务模式助力

nihdff 2024-11-12 税务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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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费将由税务局征收,对企业和个人影响有多大?

谢谢邀请,简单谈一下个人观点。新近发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告诉我们,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新政策带来的影响可能有几个方面:

一、企业不能随意按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了

在新政策下,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以后,在税务系统的数据库中,员工的实际税前收入已经通过个人所得税等信息得以反馈。如果企业再按最低缴费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导致申报缴费信息与实际收入信息不符的情况,对企业来说有三方面影响:

1.企业涉嫌不诚信,在企业信用上构成污点;

2.如实申报的话,将造成企业用工成本的大幅上涨,企业很难通过降低社保缴纳基数来降低成本;

3.企业人力***部门开展工作方便了,再不用国税、地税和社保局一起跑了。

二、对个人来说有利于提高社保缴费人群的比例

新政策同样对个人有所影响,只要个人在个人所得税交税范围内,均将纳入税务局监控系统内,相关社保将直接予以扣除。这种做法大大普及了社保的缴费比例。

三、企业负担加重可能到个人手中的钱少了

暂时能想到的就这些,欢迎大家跟帖讨论。毕竟是新政策,还没有实施,到底还有哪些影响,心里还是没有底的。

社保费由税务局征收,对企业来说社保缴费是必须缴的,对企业的社保征费将会更严格,企业不缴社保,负责人将被限制出境,企业将被罚款。对广大的劳动者来说是件天大的好事。以前社保费是由地税局代征,责任不是很明确,有企业不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保,如果没人举报,地税局查也行,不查也行。现在国税地税合并为一,社保征费由税务局来管,只要在税务机关登记纳税的企业,税务只要打开征费系统检查一下,就可看出缴费社保企业的情况,不按法规要求参保,税务征费机关会依法查处企业经营的情况,令其为劳动者参保社保并足额缴费,如果不从,税务征费机关会收集证据,诉讼至人民***,保护国家和广大劳动者的利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创新税务服务模式助力

谢谢悟空问答的邀请!

刚看到《北京商报》的报道:个税改革尘埃落定,社保费统征成为公众关注的又一焦点。江苏一家企业被责成补缴十年社保费约200万元。社保征缴日趋严格,违规漏洞将进一步填补。

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安徽、河南、江苏、湖北、四川等地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社保费的裁定文书。

而在此之前,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并不一致,有些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有些则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这就为企业欠缴、少缴提供了“方便”。

而今年7月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就意味着将之前的那些漏洞堵上。

根据这些情况,有社科院研究员预测企业用工成本上升30%,但这个逻辑似乎有问题,因为,之前“低缴”、“漏缴”社保费本来就是不对的,社保费直接关系到雇员的社会***,企业有责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而本不该被“省略”或是降低标准。

如果按标准来缴纳社保费真会使得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而造成用工影响的话,那有关部门就要考虑是否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的负担,如,在不降低养老金标准的前提下,为企业和个人减负。

回到这本身,社保费相当于美国的社安金、加拿大的CPP,由联邦***统一征收,国内社保费由税务局来征收,也是和国际接轨。

点到为止吧。

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吗?欢迎在下方留言讨论!

多低追缴社保已经开始,而且从明年1月1日起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从现在的呼声看,中小企业普遍感到压力不是一般的大,有些老板甚至有关闭工厂的打算,因为成本上升的太快而且太高,本来经营就很困难,现在出台这个新规等同于雪上加霜。大家想想,因为追缴社保和社保新规的来临,会不会加速中小企业的死亡呢,现在我们看到银行在不断的加大中小企业的资金投放力度,我估计敢***或者愿意***的很少,都不赚钱了***干嘛?

以前为了避税企业***,这个新规出来,估计有更多的企业***,也就是说可以做两套账本,一套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能合理的避税了,我不知道这种***操作的可能性有多大,实际上已经有企业这样考虑应对了。

当然,还有一部分企业在等着会不会有其他的配套措施,比如说降低社保的基数等等,总之一个政策的出台不可能让大多数企业都不活了吧,一切应该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前进,这就看有多少企业能扛的住了。企业死光了,你去哪里就业?已经有人提出了明年是下岗潮。

感谢邀请,更那些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社保费由税务统一征收。对个人其实是一个好事。因为这样的话,他是完全可以按照你实际的工资基数去交纳费用。虽然到手的钱可能会少一些。但毕竟你的养老保险包括你的医疗保险交费还是比较多的。这样的话,对于你退休以后领取到的相应待遇也会是比较多。

当然,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增加了用工的成本,因为在税务征收之前 ,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去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这样一来,无形中就损害了员工的利益,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那么由税务统一征收以后,完全不能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去交这个费用。要按着你实际的工资基数去交这个费用。这样一来的话企业用工成本会比较高。然后员工扣的钱也比较多,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也会降低。但是员工的各项***增长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税年报怎么报,截止申报日期是什么时候?

1.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您可以登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申报→申报纳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第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因此,您企业年度终了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2020年12月报税截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安徽省税务局将于12月1日开展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以下简称“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0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截止期从12月15日延长至12月21日。

二、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通知纳税人,做好申报期延长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30日

税务举报怎么才能受理?

1、纳税服务投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诉范围且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一)纳税人进行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

(二)纳税人虽进行匿名投诉,但投诉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投诉内容具有典型性。

2、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一)对税务机关已经处理完毕且经上级税务机关复核的相同投诉事项再次投诉的;

(二)对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受理,且正在办理的服务投诉再次投诉的;

(三)不属于本办法投诉范围的其他情形。

3、税务机关收到投诉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或转办。

4、对于不予受理的实名投诉,税务机关应当以适当形式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告知的,视同自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

5、上级税务机关认为下级税务机关应当受理投诉而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责令其受理。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应由下级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

6、纳税人的同一投诉事项涉及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的,应当由首诉税务机关牵头协调处理。首诉税务机关协调不成功的,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协调处理。

7、纳税人就同一事项通过不同渠道分别投诉的,税务机关接收后可合并办理。

8、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记录投诉时间、投诉人、被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受理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有关内容。

9、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公开负责纳税服务投诉机构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税务网站和其他便利投诉的事项。

最新出台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关注一下。

几个基本原则:

1. 什么样的举报才会受理?

第二十条 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二)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三)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四)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五)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的检举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通常2个原则:实名举报、线索清晰。

其他情况下,不是不愿意受理,而是案件实在太多,大家也需要考虑办案人员的感受。

2. 举报如果立案了,什么时候能够办结?

第二十二条 举报中心应当在检举事项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查处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中心转来的检举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案情复杂无法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可以延期。

通常立案后三个月内可以办理完毕,当然如果你的线索不十分清晰,或者你举报的是猛料,那估计会拖得比较久。

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只要提供以上信息,税务机关就会受理。

如果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经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创新税收服务,激活企业活力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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