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附件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营改增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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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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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改增的2016(36)号文,从2016年5月1日起原有的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时代彻底终结。所以,您既然已经缴纳了6%的增值税,那么你就不需要再缴纳营业税了,您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公司地点税率分别是7%/5%/1%,还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是3%和2%,这三项税费的纳税基数是增值税额。除此之外,您还要根据是否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有就交,没有就不交。
以上回答,不知道是否解决了您的问题,如还有不明白请留言或者关注@唯思得财税咨询后私信,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后,为了保证建筑业营改增的平稳过渡,对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文件规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过渡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清包工工程:是指施工方不***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购***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因此您的建设项目是2016年5月1日之后开工的,如果符合清包工的条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购的建筑工程。
所以您在2016年5月1日之后新开工的项目,如果符合甲供工程可以选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来计算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税。
您的工程项目是2016年5月之后开工建设的
1.如果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那么可以按工程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如果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那么也可以按工程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也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因此,虽然您在2016年5月份之后开工,但是如果符合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和工程老项目,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5月1日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11%。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不可以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企业向国外支付佣金,应代扣代缴营业税。有营业税金入库,就应按营业税入库金额的相应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中介服务属于营改增注释中现代服务中的经济代理服务。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使用权的自然***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应当代扣代缴增值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015年5月,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不排除分行业实施的可能性。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为6%。这意味着,进入2015年下半年后,中国或将全面告别营业税。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2017年10月30日,***院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代营业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营改增2016年36号文件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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